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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業稅務局是國家重要的稅收徵管機構。商業稅目前被稱為商品和服務稅 (GST),作為對商品和服務供應的綜合稅而生效。 2017 年 1 月 7 日,此後,對商品及服務稅涵蓋的商品和服務徵稅,增值稅應繳納至 2017 年 6 月,CST 和收入已根據《州稅法》徵收。汽油、柴油、原油、飛機燃料、天然氣、供人類使用的酒類不屬於商品及服務稅的範圍,這些物品仍按以前徵稅,即根據 2008 年 UPVAT 法案的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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